解釋契勘
◎ 契勘 qì kān
- [check] 宋元公文用語,指查核。 契勘熙寧四年以後至元豐八年登極大赦以前,人戶積欠,共計五萬三百餘萬貫。——宋·蘇軾《應詔論四事狀》
- [verify] 考核或查證。 所示仁說,差勝往時,但所引熹說,亦有誤字處,恐又錯認了,更略契勘為佳。——宋·朱熹《答周叔謹書》
- [confront] 當面對質。 牌使至五國城,宣北國帝敕曰:「契勘皇后趙氏已廢為庶人,賜死。——《宣和遺事》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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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按查、考核。宋.蘇軾〈應詔論四事狀〉:「臣近契勘杭州自承上件指揮以來,以產當酒者,計一千四百三十三戶」。
當面對質。《大宋宣和遺事.利集》:「似你這般人,留之何用?若五七日,聞知蓋天大王,共你契勘這一場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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