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科
地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級行政區)
地區,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在中國,行政地位與地級市相同,屬於地級行政區,是中國大陸的省、自治區根據行政管理的需要劃分的地級行政區域,區域內包括若干個縣、自治縣、縣級市。1975年以前稱專區,設專員公署。地區始設於國民黨政府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沿用。地區不是一級地方政權,而是設立行政公署,作爲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20世紀80年代起,大部分地區被撤銷,地區所管理的縣、自治縣、市改由地級市領導。現存的地區主要存在於黑龍江、西藏和新疆等省區。另外地區也指北京市的區政府派出的對城鄉結合部進行管理的行政機關管理的過渡的特殊鄉級行政區。全國現存7個地區。地區 (漢語詞彙)
地區通常指較大的地理區域範圍,包括地理區域和行政地理區域兩種範疇。又指有爭議的地區等,如克什米爾等地區。傳統地理區域方面,指較大的區域範圍,如沿海地區、沙漠地區、大陸地區(即中國大陸)、西南地區等。行政地理區域意義方面,包括特殊政治區和行政區。在中國,作爲行政區的地區包括地級和鄉級兩種類別。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