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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自由貿易區
北美自由貿易區(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NAFTA)是在區域經濟集團化進程中,由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美洲組成的。由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3國組成於1992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貿易協定》達成一致意見,並於同年12月17日由三國領導人分別在各自國家正式簽署。1994年1月1日,協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貿易區宣佈成立。三個會員國彼此必須遵守協定規定的原則和規則,如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及程序上的透明化等來實現其宗旨,藉以消除貿易障礙。自由貿易區內的國家貨物可以互相流通並減免關稅,而貿易區以外的國家則仍然維持原關稅及壁壘。美墨之間因北美自由貿易區使得墨西哥出口至美國受惠最大。當前,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通過建立和發展自由貿易區來爲自己國家的經濟發展服務,而自由貿易區的產生和發展也有着深刻的原因和獨特的作用。全球範圍內自由貿易區的數量不斷增加,涵蓋議題快速拓展,自由化水平顯著提高。加勒比自由貿易區響應世界經濟發展新形勢,正在籌備發起世界自貿區聯盟。世界自貿區聯盟將有利於提升世界各自由貿易區的整體自由化水平,積極推動世界範圍內建立自由貿易區,促進世界各國對外貿易額的大幅度提升,輻射五大洲國家的全球自由貿易區網絡,使大部分對外貿易、雙向投資實現自由化和便利化。北美自由貿易區已成爲世界自由貿易區聯盟榮譽成員。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