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1.制訂選拔賢才的方法。 2.唐代科舉取士制度之一。除地方貢舉外,由皇帝親自詔試於殿廷稱爲"制舉科"。簡稱"制舉"或"制科"。宋代因之,如南宋紹興年間開博學鴻詞科。清代如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的兩次博學鴻詞科及清末的經濟特科等,亦皆屬制舉性質。 3.后皇帝殿試進士亦稱"制舉"。參閱清顧炎武《日知錄.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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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制舉
制定選舉人才的方法。《管子.宙合》:「鉤入枉而出直,此言聖君賢佐之制舉也。」
唐朝科舉的一種,由天子親試。《宋史.卷一五六.選舉志二》:「制舉無常科,所以待 天下之才傑,天子每親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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