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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借
典借,就是以錢借物,這是跟“當(dàng讀音)借”不同的第一點。當借就是以物借錢。第二點,典借的物必須能使用,發揮效應經濟價值;而當借的物品不能使用(至少不必使用),只起到抵押和質押的作用。《現代漢語小詞典》(1980年6月第一版)說:“舊指一方把土地或房屋等押給另一方使用,換取一筆錢,不付利息,議定年限,到期還款,收回原物:~借 ▏~當(dàng) ▏~押”。(小詞典——見圖冊)“典借”位置與比重。典借,在融資、融物尤其融物中,佔着半壁江山,是尚待開發的處女之地。現在的典當,大都是押物借錢,還沒有幾個拿錢換物的。這樣的結果,閒置的物派不上用場;貨幣資金也滯留在企業和國家流通循環系統之外,與民不利,也有損於國家。因此,典借,它既關係到需求側,也關係到供給側!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