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xìng wēi jì jué
【解釋】使衰落了的振興起來,中斷了的延續下去。 漢 應劭 《風俗通·過譽·南陽五世公》:“主簿 柳 對曰:明府謹終追遠,興微繼絶。” 南朝 樑 任昉 《<王文憲集>序》:“拔奇取異,興微繼絶。”參見“ 興滅繼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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