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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緝隊
偵緝隊的淵源需要從清朝的捕快說起。捕快原來分爲捕役和快手,到了明清時,則稱之爲捕快。捕快是捕役和快手的合稱,他們負責緝捕罪犯、傳喚被告和證人、調查罪證。“捕役,捕拿盜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動手擒賊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質相近,故合稱爲捕快。捕快在古代屬於“賤業”,並嚴格規定他們的後代不能參加科舉考試,以免有辱斯文。即便他們脫離捕快行業,其子孫也必須在三代以後方有參加科舉考試的資格!捕快是沒有工資的,每年的伙食補貼即“工食銀”不過十兩銀左右,養家餬口自是艱難,於是敲詐勒索便成爲一種風氣,他們時常設置種種名目收取好處費,甚至與州縣官吏同流合污,或製造冤假錯案,或對老百姓橫徵暴斂,任意拘捕。老舍先生的作品《茶館中》其中有宋恩子和吳祥子這兩個政府鷹犬貫穿始終,他倆穿戴一樣、壞的流油,他們從清末到民國一直幹這一行,他們的人生哲學是“誰給飯吃,咱們給誰效力”。這兩個傢伙就是當年的偵緝隊。什麼是偵緝隊呢?偵緝隊和警察都是舊時所謂“吃官飯的”。在舊社會,老北京市民都知道偵緝隊,也把偵緝隊稱爲“灰大褂”。偵緝隊最早出現於清末,直到1949年初才消失。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