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1.官署名。猶太樂署。北周設置。有上士﹑中士,其職如周代大司樂。唐有樂部名,係指樂隊,分立部﹑坐部二者,隸屬太常,非官職。清代復立樂部,主管音樂,以禮部滿洲尚書或王公大臣兼典樂大臣。參閱《通典·職官七》﹑《新唐書·禮儀志十一》﹑《清會典事例·樂部一·職掌》。 2.古代泛指歌舞戲曲演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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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樂部
職官名。北周置,職如周代的大司樂,分為上士、中士,為國家的音樂官府。唐代樂部分為立伎部與坐伎部,後廢。清代再設樂部,分為神樂及和聲二署。專司朝廷和宮內音樂之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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