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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義
- 三民主義(Three Principles of the People)是孫中山所倡導的民主革命綱領,是其民主思想的精髓和高度概括。三民主義的發展過程分爲兩個階段,即舊三民主義和新三民主義。它爲中國國民黨信奉的基本綱領。孫中山設想通過三民主義的實施能夠“人能盡其才,地能盡其利,物能盡其用,貨能暢其流”,進而實現國富民強、天下爲公的大同社會。
- 三民主義由民族主義(Principles of Nationalism)、民權主義(Principles of Democracy)和民生主義(Principles of People's Livelihood)組成。
- 民族主義,反對滿清專治和列強的侵略,打倒與帝國主義相勾結之軍閥,求得國內各民族之平等,承認民族自決權。
- 民權主義,實行爲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歐美現行制度之流弊,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政權)以管理政府,政府則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試、監察五權(治權)以治理國家。其核心觀念強調直接民權與權能區分,亦即政府擁有治權,人民則擁有政權。
- 民生主義,其最重要之原則有兩個,一爲平均地權(實行耕者有其田),二爲節制資本(私人不能操縱國民生計)。
- 三民主義其實是孫中山一系列挽救民族危亡,探索中國近代化的思考與實踐經驗的總結和高度概括,這種思考與經驗上升爲理論以後,又對後來孫中山本人及其追隨者的革命行動發揮了十分重要的指導和促進作用。三民主義是中國人民的精神遺產,是激勵中國人復興中華大力量。然後三民主義有其不可避免的時代侷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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