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行期。
- 同「脛」。小腿。
康熙字典
【酉集中】【足字部】 康熙筆畫:14 部外筆畫:7
【集韻】馳貞切,音呈。行期。
又形定切,音鋞。與脛同。
↳ 程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未收錄「𨁎」字頭,請參考「程」字:)
說文解字·【卷七】·【禾部】
品也。十髮爲程,十程爲分,十分爲寸。从禾呈聲。直貞切
說文解字注·程
(程)程品也。大徐無程字。按此三字爲句。與䆃米也一例。淺人槩謂複字而刪之。品者、衆庶也。因衆庶而立之法則。斯謂之程品。上文言諸程品可證矣。荀卿曰。程者、物之準也。月令。陳祭器。按度程。注。程謂器所容也。漢書。張蒼定章程。如淳云。章、曆數之章術也。程者、權衡丈尺斗斛之平法也。十髮爲程。一程爲分。一俗本作十。誤。大小徐舊本、漢制攷、小學紺珠皆不誤。百髮爲分。
無是理。十分爲寸。十髮爲程。度起於此。十髮當禾秒十二。故字从禾。从禾。呈聲。直貞切。十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