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 同「䕩」。
康熙字典
【申集上】【艸字部】 康熙筆畫:23 部外筆畫:17
【字彙補】同䕩。後漢長沙王煑草爲。【漢制】从小,【說文】从火。見前䕩字註。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注
(䕩)乾梅之屬。鄭注周禮云。乾䕩、乾梅也。有桃諸梅諸、是其乾者。按鄭意周禮上文桃是濡者。此著乾以別之。从艸。橑聲。梅桃當從木而從艸者。艸亦木也。盧晧切二部。周禮曰。饋食之籩。其實乾䕩。籩人文。後漢長沙王始煑艸爲䕩。謂周禮之後至漢長沙王始煑艸爲䕩。不用梅桃也。
(
)䕩或从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