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
拼音diàn huà
注音ㄉㄧㄢˋ ㄏㄨㄚˋ
一種利用電的作用,使兩地間能互相通話,傳達消息的工具。將聲波轉換成電的強弱信號,傳至遠處,然後再還原為聲波。可分為有線電話和無線電話。
電話(和制漢語:電話,舊譯:德律風,英語:Telephone,義大利語:Telefono,德語:Telefon)出自希臘語:τῆλε(tēle,意為“遠”)和φωνή(phōnē,意為“聲音”),指一種可以傳送與接收聲音的遠端通訊裝置。早在十八世紀歐洲已有「電話」一詞,用來指用線串成的話筒(以線串起杯子)。電話的專利擁有權屬於亞歷山大·格拉漢姆·貝爾,早期電話機的原理為:說話聲音為空氣裡的複合振動,可傳輸到固體上,透過電脈衝於導電金屬上傳遞,內含電磁鐵。美國國會2002年6月15日269號決議確認安東尼奧·穆齊為電話的發明人。穆齊於1860年首次向公眾展示他的發明,並在紐約的義大利語報紙上發表關於這項發明的介紹,但是因為穆齊家中是貧困,1874年未能延長專利期限。1860年菲利普-雷斯(英語:Johann Philipp Reis)也發明一種基本的電話。貝爾於1876年3月申請電話的專利權。
電話的基本元件包括將聲音轉換為訊號的麥克風(發射器)及可以將訊號還原為聲音的耳機(接收器)。此外,大部份的電話都有鈴或蜂鳴器,可以發出聲音,提醒有人打電話來,也有撥號盤,若要打電話給其他人時可以輸入電話號碼。在1970年代以前的電話是用旋轉式的撥號轉盤(英語:rotary dial)撥號,但AT&T在1963年發表雙音多頻的按鈕式撥號盤,後來撥號轉盤也都被按鈕所取代。。電話的麥克風和耳機大部份會整合成電話聽筒(英語:handset),在打電話時有手拿著,麥克風和耳機分別放在口及耳朵的旁邊。發射器可以將音波轉換為訊號,藉由電話線路傳送到受話端,受話端將訊號轉換為耳機(或是喇叭)中的聲音。
歷史上對電話的改進和發明包括:碳粉話筒、人工交換板、撥號盤、自動電話交換機、程控電話交換機、雙音多頻撥號、語音數字取樣等。近年來的新技術包括,ISDN、DSL、網路電話、模擬行動電話和數字行動電話等。
這一行業通常分為電話裝置製造商和電話網路運營商。在歷史上,網路運營商通常都擁有全國性的壟斷。近年來,隨著全球電信市場的開放和整合以及技術的發展,逐漸出現多家運營商在同一市場競爭的局面。例如,貝爾系統,即AT&T的下屬公司曾擁有美國電話市場的80%。1984年,由於美國司法部反壟斷訴訟,貝爾系統被迫分割成多個獨立的地方貝爾公司。
電話的Unicode字元包括:℡(U+2121)、☎(U+260E)、☏(U+260F)、✆(U+2706)和?(U+1F4DE)。
電話最早只是設計作為簡單的語音通訊使用,但許多現代的電話(特別是行動電話)增加許多額外的功能。例如答錄機、傳送接收文字訊息(英語:Text messaging)、拍攝及顯示照片或影片、播放音樂及上網,現在行動電話的趨勢是整合行動電話通訊及大部份相關的運算功能,稱為智慧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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