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
拼音lí yì
注音ㄌㄧˊ ㄧˋ
離婚,是互為配偶的雙方生活期間,透過法律手段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
通常辦理離婚程式的過程中,都要面對許多複雜的問題,尤其是子女的撫養權或監護權,以及夫婦間甚至是雙方家庭在財產上的分配、以及對其中一方是否支付及支付多少贍養費等問題;而且相當多的夫妻離婚之前會先協議分居。離婚協議書裡的內容,該是平等協商後的兩全其美的公平結果。離婚亦有與死去的配偶離婚的例子,日本等部份國家接受死後離婚的登記,但現代社會已較少這種需要,不過喪偶的情況下也能算是離婚。在信奉天主教為多數的國家,離婚曾是禁止的,但現已自由寬鬆。如今,目前世界上僅有梵蒂岡和菲律賓這兩個國家不允許離婚。在菲律賓,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是宣佈婚姻為「無效婚姻」。
在不同的社會和民族中,離婚的原因和難度也各不相同。在肯亞的古希人中,不育或陽萎是離婚的理由。而在一些印第安人中,比如雅甘人,如果人們認為丈夫殘忍或者無法撫養家庭,那麼離婚是被視為公正的。
離婚|失親|婚姻制度|家事法|親屬關係|親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