辡 基本解釋
- 辯解,爭辯。《説文•舞部》:「辡,辠人相與訟也。」
- 有口才。三國魏張揖《上廣雅表》引《大戴禮記》:「哀公曰:『寡人欲學小辡以觀於政,其可乎?』」按:一本《大戴禮記•小辨》作「辨」。盧辯注:「小辨,謂小辨給也。」
- 遍,周遍。宋賈昌朝《羣經音辨》卷五:「辡,皆也。音徧。《禮》:『先飯辡嘗。』」按:今本《禮記•玉藻》作「辯」。
辡 國語辭典
罪犯相互爭辯、辯論。
書證
- 《說文解字· 辡 部》:「 辡 ,罪人相與訟也。」
辡 康熙字典
【酉集下】【辛字部】 康熙筆畫:14 部外筆畫:7
【廣韻】苻蹇切【集韻】平免切,辯上聲。【說文】罪人相訟也。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辡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辡
卷十四
辠人相與訟也。从二辛。凡辡之屬皆从辡。方免切
說文解字注
(辡)辠人相與訟也。从二辛。會意。方免切。十二部。凡辡之屬皆从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