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人
拼音shè rén
注音ㄕㄜˋ ㄖㄣˊ
旅店的主人。
左右親信或門客的通稱。
宋、元時稱顯貴子弟為「舍人」。
明代稱應襲衛所職位的武官子弟為「舍人」。
舍人,古代官稱。原為旅舍的主人或貴族家裡左右親信或門客,後來成為官職,前冠以頭銜,名稱及職權不同。
舍人之名最早見於《周禮·地官》,是國君的親近屬官。秦漢置太子舍人,魏晉有中書舍人,隋設內史舍人,唐初也有內史舍人,後改中書舍人。《唐書‧職官志》列有中書舍人、太子中舍人、太子舍人、起居舍人、通事舍人、太子通事舍人。宋、元時稱顯貴人家的子弟為「舍人」。明代稱應襲衛所職位的武官子弟為「舍人」或中書舍人。
宋朝以後,以「舍人」及「舍」稱官宦、世族、士紳、地主之家的子弟,類似員外,閩南則冠以「阿」字為首,故稱「阿舍」。
職事輔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