胙 基本解釋
胙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名〉
(1) (形聲。從肉,乍聲。本義:祭祀用的肉)
(2) 同本義 [sacrificial meat]
胙,祭福肉也。——《說文》
夏曰福胙。——《爾雅》
王使宰孔賜齊侯胙。——《左傳·僖公九年》
徹王之胙俎。——《周禮·膳夫》。注:“主人飲食之俎皆爲胙俎。”
祝鳧已疵獻胙。——《管子·小問》
太子祭於曲沃,歸胙於公。——《左傳·僖公四年》
將軍胙土分茅。(古代帝王分封諸侯,用五色土築壇,一方一色,分封某方的諸侯,就用白茅包取某方的土,連同祭肉授給他,這就叫做“胙土分茅”。)——清· 邵長蘅《青門剩稿》
(3) 又如:胙肉(祭祀時供神的肉);胙侑(賜以祭肉,贈以束帛,表示親近);胙餘(古稱祭祀完畢後所餘的酒肉);胙席(祭祀的酒席)
(4) 通“阼”。臺階 [step]
登自胙階。——《荀子·哀公》。注:“胙與阼同。”
踐胙之初。——漢《費亭侯曹騰碑陰》
(5) 又如:胙階(大堂前東邊的臺階。古代天子、諸侯、大夫、士,賓主相見,以東階爲主人迎賓登堂之地)
詞性變化
〈動〉
(1) [上帝] 保佑;福佑;賜福 [bless]
天地所胙,小而後國。——《國語》
(2) 又如:胙胤(福及子孫。因指有國,有天下者子孫相繼);胙德(舊時歌頌帝王之詞。謂有天下者之德)
(3) 賜與;分封 [grant]
考績有成,符策乃胙。——《隸續》
(4) 又如:胙侑(賜以祭肉,贈以束帛,表示親近)
胙 國語辭典
祭祀所用的肉。《說文解字·肉部》:「胙,祭福肉也。」
降福。《國語·周語下》:「天地所胙,小而後國。」《漢書·卷一○○·敘傳下》:「德薄位尊,非胙惟殃。」
酬答。《左傳·隱公八年》:「胙之土而命之氏。」《北周·庾信·哀江南賦》:「分南陽而賜田,裂東嶽而胙土。」
【唐韻】昨誤切【集韻】【韻會】存故切【正韻】靖故切,𠀤音祚。【說文】祭福肉也。【爾雅·釋天】夏曰復胙。【疏】胙,祭肉也。以祭之旦日,復陳其祭肉,以賔尸也。【左傳·僖九年】王使宰孔賜齊侯胙。【註】胙,祭肉。【晉語】命公胙侑。【註】胙,賜祭肉也。【史記·周本紀】顯王致文武胙於秦孝公。【註】胙,膰肉也。
又【韻會】建置社稷曰胙。
又報也。有德之人,必有美報。【左傳·隱八年】胙之土,而命之氏。【疏】胙,報也。【左傳·襄十四年】王使劉定公賜齊侯命,曰世胙大師,以表東海。【註】胙,報也。
又福也。【周語】天地所胙。【註】福也。【揚子·法言】天胙先德,而隕明忒。
又位也。【齊語】反胙於絳。【註】反,復也。胙,位也。
又胙俎。【周禮·天官·膳夫】凡王祭祀,賔客食,則徹王之胙俎。【註】王與賔客禮食,主人飮食之俎,皆爲胙俎。
又地名。【史記·秦始皇紀註】括地志云:古燕國,滑州胙城縣是也。
又亭名。【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邢茅胙祭。【註】東郡燕縣西南有胙亭。
又國名。【前漢·古今人表】胙侯。【註】周公子。
又【集韻】疾各切,音昨。
又【五音集韻】則落切,音作。義𠀤同。
又【集韻】作,古作胙。註詳人部五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