肴 基本解釋
- 做熟的魚肉等。例如~饌。菜~。酒~。美酒佳~。
肴 詳細解釋
yáoㄧㄠˊ
- (形聲。小篆字形。從肉,爻(yáo)聲。本義:做熟的魚肉等) 同本義 [meat and fish dishes]書證
- 餚,啖也。凡熟饋可啖之肉,折俎,豆實皆是。——《說文》
- 餚,肉也。——《廣雅》
- 餚羞未通。——《楚辭·招魂》
- 蕙餚蒸兮蘭藉。——《楚辭·東皇太一》
- 山餚野藪。——宋·歐陽修 《醉翁亭記》
- 餚止於脯、醢、菜羹(餚,下酒的菜)。——宋·司馬光 《訓儉示康》
例如餚蔌(魚肉與菜蔬);餚核(肉類和果類食品);餚俎(肉食);餚品(葷菜;佳餚);餚俎(盛菜餚的器皿);餚羞(美味的菜餚);餚酒(酒餚);餚菜(菜餚)
常用词组
肴 國語辭典
煮熟的魚肉等食物。
例如如:「菜 肴 」、「美酒佳 肴 」。
書證
- 《國語·晉語一》:「飲而無 肴 。」
- 《梁書·卷三八·賀琛傳》:「積果如山岳,列 肴 同綺繡。」
(一)之又音。
肴 康熙字典
【未集下】【肉字部】 康熙筆畫:10 部外筆畫:4
【唐韻】胡茅切【韻會】【正韻】何交切,音爻。【說文】啖也。【徐曰】謂已修庖之,可食也。【玉篇】俎實。
又啖肉也。【廣韻】凡非穀而食曰肴。【正字通】豆實俎醢也。【詩·大雅】爾肴旣馨。【前漢·王丹傳】載酒肴於田閒,勤者而勞之。【集韻】或作餚。
肴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肴
卷四
啖也。从肉爻聲。胡茅切〖注〗徐鍇曰:“謂已修庖之可食也。”
說文解字注
(肴)啖也。折俎謂之肴。見左傳、國語。豆實謂之肴。見毛傳。凡非榖而食曰肴。見鄭箋。皆可啖者也。按許當云啖肉也。謂熟饋可啖之肉。今本有奪字。从肉。爻聲。胡茅切。二部。按今經傳皆作殽。非古經之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