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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官
- 散官是古代表示官員等級的稱號,與職事官表示所任職務的稱號相對而言。隋始定散官名稱,加給文武重臣,皆無實際職務,而統稱官員之有實際職務者爲職事官,散官是有官名而無職事的官稱。明、清官員級別和待遇依實際所授職官品級,散官僅存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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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官原本指無擔任固定職事的官員,如漢代有「散騎常侍」一職,類似皇帝顧問官。《隋書·百官志下》:“居曹有職務者爲執事官,無職務者爲散官。”後演變為表示官位等級的稱號,會隨著年資而晉升。又依照文、武官而分為文散官與武散官。《隋書·百官志下》:“開皇六年,吏部又別設朝議、通議、朝請、朝散、給事、承奉、儒林、文林八郎;武騎、屯騎、驍騎、遊騎、飛騎、旅騎、雲騎、羽騎八尉。其品則正六品以下,正九品以上。”
散官名義上與官品一樣分為三十階,但實際上沒有正一品,故只有二十九階。明代散官分九等十八階,有初授、陞授、加授、以歷考為差。
散官階級與可任的官職有關,例如:文散階正七品上的官員,他就不太可能去就任從二品的尚書左僕射,較可能從事職官官品在正七品上左右的職司。
文武官員官職全銜由右列部份組成:〈散官位階〉+〈現在官職〉+〈勳位〉(如果有授勳)+〈爵位〉(如果有封爵)。舉例:「唐〈光祿大夫〉行〈中書令修文館大學士監國史〉〈上柱國〉〈郢國公〉宗楚客。」指宗楚客以本階從二品光祿大夫任職較低階職官正三品中書令,兼任修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授正二品上柱國勳,封爵郢國公。唐制,任低於本階職事官曰「行」,任高於本階職事官曰「守」。
東亞古代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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