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 基本解釋
- 捉,逮。例如~捉。~獲。~殺。巡~。緝~。~風捉影。
捕 詳細解釋
bǔㄅㄨˇ
- (形聲。從手,甫聲。捕的原始意義是追捕逃亡的奴隸。本義:捕捉,捉拿)
- 同本義 [catch;arrest]書證
- 捕,取也。——《說文》
- 遣吏分曹逐捕諸灌氏支屬。——《漢書·灌夫傳》
- 吏無追甫之苦。——《漢書·韓延壽傳》
- 變鬥殺傷捕伍鄰。——《急就篇》
- 至高郵,制府檄下,幾以捕系死。——文天祥 《指南錄·後序》
- 他郡國吏欲來捕亡人者,訟共禁弗予。——《史記·吳王濞列傳》
- 捕鼠不如狸狌。——《莊子·秋水》
- 捕影而視之。——《周髀算經》
- 武陵人捕魚爲業。——晉·陶淵明 《桃花源記》
- 捕者既不至。——清·梁啓超 《譚嗣同傳》
- 而吾以捕蛇獨存。——唐·柳宗元 《捕蛇者說》
例如捕魚;捕快;捕書;捕生 - 又如:捕魚;捕快(舊時官府中專事捉拿強盜的差役);捕書(清代地方衙門掌管捕捉罪犯的書吏);捕生(捕捉野生動物)例如捕魚;捕快(舊時官府中專事捉拿強盜的差役);捕書(清代地方衙門掌管捕捉罪犯的書吏);捕生(捕捉野生動物)
- 追尋,搜尋 [seek]書證
- 而抄捕南海館之報忽至。——清·梁啓超 《譚嗣同傳》
- 詔使孺卿逐捕。——《漢書·李廣蘇建傳》
例如捕援 - 又如:捕援(索求推舉)例如捕援(索求推舉)
词性变化
◎捕bǔ
- 舊時衙門擔任緝捕的差役 [policeman]。如:捕廳(稱州、縣官署的輔佐官,如縣丞、典史、吏目等。多負責緝捕盜匪);捕頭(巡捕的頭目)例如捕廳(稱州、縣官署的輔佐官,如縣丞、典史、吏目等。多負責緝捕盜匪);捕頭(巡捕的頭目)
- 姓
捕 國語辭典
1.
捉拿、擒住。
例如如:「逮 捕 」、「緝 捕 」、「拒 捕 」、「拘 捕 」。
書證
- 《文選·張衡·四愁 詩·序》:「下吏收 捕 ,盡服擒諸豪俠。」
2.
獵取。
書證
- 《文選·揚雄·長楊賦》:「張羅罔罝罘, 捕 熊羆豪豬。」
- 《文選·束晳·補亡詩六首之一》:「淩波赴汨,噬魴 捕 鯉。」
1.
古代的基層治安人員。
例如如:「巡 捕 」、「捕快」。
2.
姓。如漢代有 捕 巡。
(一)之又音。
捕 康熙字典
【卯集中】【手字部】 康熙筆畫:11 部外筆畫:7
【唐韻】【正韻】薄故切【集韻】【韻會】蒲故切,音步。【說文】取也。【增韻】擒捉也。
又其人在而直追取之曰逮。其人亡而討捕之曰捕。【前漢·灌夫傳】遣吏分曹逐捕。
又【韓延壽傳】吏無追捕之苦。
又姓。漢捕巡。
又【集韻】方遇切,音付。擊取也。與搏同。
捕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捕
卷十二
取也。从手甫聲。薄故切
說文解字注
(捕)取也。此與搏義別。从手。甫聲。薄故切。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