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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上大夫
中國古代大夫以上的階層,享受的“特權”之一。禮記曲禮: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下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東漢鄭玄注云:刑不上大夫,不與賢者犯法,其犯法,則在八議輕重,不在刑書。八議又稱“八辟”,是“刑不上大夫”的禮制原則在刑罰適用上的具體體現。所謂“八議”是指法律規定的八種人犯罪,一般司法機關無權審判,必須奏請皇帝裁決,由皇帝根據其身份及具體情況減免刑罰的制度。定罪後,不使用殘害肢體的刑法,而是首先選擇或勸其自裁,以礪臣節;其次“戮於朝”(殺死在朝廷)。同姓貴族有罪,則由甸師執行,祕密暗殺於郊野(參見《周禮·甸師》)。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