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 基本解释
- 见“铭”。
銘 國語辭典
文体名。刻在器物或石碑上,警惕自己或赞颂他人的文字。
例如
如:「座右 铭 」、「墓志 铭 」。
刻镂。
例如
如:「永铭心版」。
书证
- 唐·柳宗元〈谢除柳州刺史表〉:「铭心镂骨,无报上天。」
- 《三国演义·第六○回》:「金石之言,当 铭 肺腑。」
銘 康熙字典
【戌集上】【金字部】 康熙笔画:14 部外笔画:6
【唐韻】莫經切【集韻】【韻會】忙經切,音冥。【說文】記誦也。【集韻】志也。【釋名】銘,名也,記名其功也。【又】述其功美,使可稱名也。【禮·祭統】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註】銘,謂書之刻之,以識事者也。【禮·大學】湯之盤銘曰。【註】銘,銘其器以自警之詞也。
又【禮·檀弓】銘,明旌也。【周禮·春官·小祝】設熬置銘。【註】銘,今書或作名。鄭云:銘,書死者名于旌。
↳ 名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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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名
卷二
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武并切
说文解字注·名
(名)自命也。祭統曰: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此許所本也。周禮小祝故書作銘,今書或作名。士喪禮古文作銘,今文皆爲名。按死者之銘,以緇長半幅,緽末長終幅,廣三寸,書名于末曰:某氏某之柩。此正所謂自名。其作器刻銘,亦謂稱揚其先祖之德,著己名於下,皆衹云名已足,不必加金旁。故許君於金部不錄銘字,從周宫今書、禮今文也。許意凡經傳銘字皆當作名矣。鄭君注經乃釋銘爲刻。劉熙乃云:銘,名也。記名其功也。吕忱乃云:銘,題勒也。不用許說。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冥,幽也。故㠯口自名。故从夕口會意。武幷切。十部。
銘 音韵方言
音标 & 周边语言
- 国际音标
- miŋ˧˥
- 唐代读音
- meng
- 日语读音
- SHIRUSU
- 韩语罗马
- MYENG
- 现代韩语
- 명
方言读音 (旧版简文)
- 广东话
- ming4 ming5
- 客家话
- [海陆腔] min2 men2 [东莞腔] miang2 [客英字典] men2 miang2 [客语拼音字汇] men3 min2 [梅县腔] min2 men2 [宝安腔] min2 miang2 men2 [台湾四县腔] min2 men2
音系简文
- 中古音
- 明母 青韻 平聲 冥小韻 莫經切 四等 開口;
- 近代音
- 明母 庚青韻 平聲陽 明小空;
- 上古音
- 黄侃系统:明母 青部 ;王力系统:明母 耕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