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
朝议
◎ 朝议 cháo yì
- [court discussion] 在朝廷中议论政事。 孝景时每朝议大事,条侯、魏其侯,诸列侯莫敢与亢礼。——《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 [court official] 朝议大夫的简称。 知州以上则称朝议,以下皆学士。——宋·赵彦卫《云麓漫钞》
- [court decision] 朝廷的评议决策。 朝议惟疑,未逞斯愿。——晋·潘岳《关中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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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在朝廷商议国政。《史记.卷一○七.魏其武安侯传》:「孝景时每朝议大事,条侯、魏其侯,诸列侯莫敢与亢礼。」
朝廷的谋议。《文选.潘岳.关中诗》:「翘翘赵王,请徒三万,朝议惟疑,未逞斯愿。」也作「庙议」。
职官名。唐、宋文官正五品以下曰朝议大夫,明朝为从四品初授的官阶,清朝则属从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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