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恤刑
◎ 恤刑 xù xíng
- [prudent punishment] 谨慎使用刑罚。 臣不敢以微命蔽塞聪明,亦非敢欲陛下顿息刑罚,望在恤刑尔。——唐·陈子昂《谏用刑书》
- [official] 明代及清初由中央派往各地审录刑囚的官员。 你爹全亏了种义,一向到也安乐。如今恤刑坐于常熟,解审去了。——《醒世恒言·张廷秀逃生救父》
- [commutation] 减轻刑罚的措施。 法苛政乱者,恤刑不赦。——《晋书·刘波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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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语本《书经.舜典》:「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指使用刑罚应慎重审明,不使枉滥。唐.陈子昂〈谏用刑书〉:「臣不敢以微命蔽塞聪明,亦非敢欲陛下顿息刑罚,望在 恤刑尔。」
在用刑之际,应注意某些可以特别加以体恤的情况。《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成化八年,命司礼太监王高、少监宋文毅两京会审,而各省恤刑之差,亦以是岁而定 。」
职官名。明、清时设置,由中央派往各地复审囚犯、清理冤狱的官员。《醒世恒言.卷二○.张廷父逃生救父》:「你爹全亏种义,一向倒也安乐。如今恤刑坐于常熟,解审 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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