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 基本解释
- 強取。《易•繫辭上》:“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
- 改變,更改。《論語•子罕》:“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
- 喪失。《吕氏春秋•審時》:“先時者莖葉帶芒以短衡,穗鉅而芳,奪秮米而不香。”
- 遺漏;脫落。《後漢書•黨錮傳•李膺》:“本謂膺賢,遣子師之,豈可以漏奪名籍,苟安而已!”
- 差誤;錯過。《書•舜典》:“八音克諧,無相奪倫。”
- 混淆;與……相似。如:喧賓奪主。《論語•陽貨》:“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
- 耀。指光線或光采特盛,使人眼花。晋崔豹《古今注•草木》:“(荆葵)似木槿而光色奪目。”
- 奪;削去(職祿)。《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羣臣……六曰奪,以馭其貧。”
- 爭取;競爭。如:奪高產;奪標。《荀子•王制》:“王奪之人,霸奪之與,彊奪之地。”
- “奪情”的省稱。古代官員遭父母喪,朝廷命其不去職守制,或喪服未滿而召之出仕叫“奪情”,也簡稱“奪”。《新唐書•狄光嗣傳》:“母喪,奪為太府少卿,固讓。”
- 裁定;做決定。《論衡•超奇》:“書疏文義,奪於肝心,非徒博覽者所能造,習熟者所能為也。”
- 怒。《玉篇•奞部》:“奪,怒也。”
- 浄。《玉篇•奞部》:“奪,諍也。”
- 方言。戳。唐枢《蜀籟•糸部》:“紙糊籠燈,一奪就穿。”
- 通“蛻”。蛇蟬所脫空皮。《山海經•中山經》:“(崍山)其木多檀柘,其草多薤韭,多葯、空奪。”
- 姓。《姓觸•曷韻》:“敚,一作奪。《千家姓》云:‘河南族。’”
- 地名。《禮記•檀弓下》:“齊莊公襲莒于奪,杞梁死焉。”
奪 详细解释
奪 國語辭典
1.
强取。
例如
如:「抢 夺 」。
书证
- 《水浒传·第六七回》:「杀去东京, 夺 了鸟位子,却不强似在这里鸟乱!」
2.
削除、使失去。
例如
如:「剥 夺 」、「褫 夺 」。
书证
- 唐·皮日休〈十原系述·原刑〉:「苟有过,必谕之;谕而不可, 夺 其政。」
3.
争取。
例如
如:「争 夺 」、「夺标」。
书证
- 清·洪升《长生殿·第五出》:「绣幕雕轩,珠绕翠围,争妍 夺 俊。」
4.
做决定。
例如
如:「定 夺 」、「裁 夺 」。
5.
错过。
书证
- 《孟子·梁惠王上》:「百亩之田,勿 夺 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6.
冲过。
例如
如:「夺门而出」、「泪水夺眶而出」。
7.
耀眼、眩目。
例如
如:「光彩夺目」。
书证
- 《红楼梦·第二三回》:「贾政一举目,见宝玉站在跟前,神彩飘逸,秀色夺人。」
8.
脱漏、漏掉。
例如
如:「讹 夺 」。
书证
- 《后汉书·卷六七·党锢传·李膺传》:「本谓膺贤,遣子师之,岂可以漏夺名籍,苟安而已!」
奪 康熙字典
【丑集下】【大字部】 康熙笔画:14 部外笔画:11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
徒活切,音
。彊取也。【前漢·食貨志】大賈富家,不得豪奪吾民。【景帝紀】漁奪百姓。【文中子·王道篇】輕施者必好奪。
又鐫削祿階亦曰奪。【論語】奪伯氏騈邑三百。
又狹路也。【禮·檀弓】齊莊公襲莒于奪。○按《左傳·襄二十三年》齊侯襲莒,杞殖華還載甲,夜入且于之隧。《杜註》:且于,莒邑。隧,狹路。鄭元引之證經云:隧奪聲相。近又云:或作兌,據此則奪非地名。敓,古奪字,兌卽敓之省文。澔失考,誤音兌,字書因之訓地名,
非。
又丘月切,音闕。【白居易·桐花詩】何此巴峽中,桐花開十月。草木堅彊物,所稟固難奪。
又叶僻吉切,音狄。【大度首】石赤不奪,節士之必。敚或敓原字从攴。
奪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奪
卷四
手持隹失之也。从又从奞。徒活切
说文解字注
(奪)手持隹失之也。引伸爲凡失去物之偁。凡手中遺落物當作此字,今乃用脫爲之,而用奪爲爭敓字,相承久矣。脫,消肉臞也。徒活切。鄭康成說禮記曰編
爛脫。脫音奪。从又从奞。又,手也。持隹而奞,少縱卽逝也。徒活切。十五部。
奪 音韵方言
音标 & 周边语言
- 国际音标
- tuo˧˥
- 唐代读音
- *dhuɑt dhuɑt
- 日语读音
- UBAU
- 韩语罗马
- THAL
- 现代韩语
- 탈
- 越南语
- đoạt
方言读音 (旧版简文)
- 广东话
- dyut6
- 客家话
- [陆丰腔] tot7 [梅县腔] tot8 [台湾四县腔] tot8 [客语拼音字汇] tod6 [东莞腔] tot8 [客英字典] tot8 [宝安腔] tot8 [海陆腔] tot8
- 潮州话
- doh8
音系简文
- 中古音
- 定母 末韻 入聲 奪小韻 徒活切 一等 合口;
- 近代音
- 端母 歌戈韻 入聲作平聲 奪小空;
- 上古音
- 黄侃系统:定母 曷部 ;王力系统:定母 月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