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分司
◎ 分司 fēn sī
- [branch management] 分别掌管或分管事务。 然后沿才受职,揆务分司。——南朝齐·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
- [secondary capital official] 唐宋时期在陪都任职的中央官员。 达哉达哉白乐天,分司东都十三年。——唐·白居易《达哉乐天行》
- [salt administration official] 明清时期盐运司下设的管理盐务的官员。 凡地碱煎盐,除并州末盐外,长芦分司地土人,亦有刮削煎成者。——明·宋应星《天工开物·作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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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职官名。唐时分设在东都洛阳的中央官员。如在东都掌理东都台的御史台侍御史,称为「分司御史」。
分别司理其事。南朝齐.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必待天爵具修,人纪咸成,然后沿才受职,揆务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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