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役
拼音chāi yì
注音ㄔㄞ ㄧˋ
旧时官府分派给人民的劳役。
原指衙门中的公差。后亦泛指供差遣的人。
衙门差役(简称衙差、衙役),指古代中国,衙门内实际处理管辖地区行政及司法事务的职位或人员。衙门差役于位阶上,与衙门胥吏相同的,都属于没有官品的行政人员,甚至亦可能被视为贱民。以清朝官方组织为例,地方县治约配置有百名,县丞,巡检则有十数名至廿余名。
清末重臣袁世凯创建新式警制,衙门差役于1902年后逐渐裁汰,惟至今仍影响华人社会甚钜,例如衙役成员中的捕快,常是警察代名词。在台湾,神化的什家将、八家将民间信仰中,就有衙门差役一员。
衙门差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