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
拼音sì mín
注音ㄙˋ ㄇㄧㄣˊ
旧称士、农、工、商为「四民」。
四民是古代中国对平民职业的基本分工,指士(学者)、农、工、商,但其次序历代有所不同。
《春秋谷梁传·成公元年》按「士商工农」划分:「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夫甲,非人之所能为也。丘作甲,非正也。」但有论者认为这个次序并无隐含社会高低之义。《荀子·王制篇》亦有「农士工商」的排列。
明末清初学者顾炎武《日知录》曾说:「士农工商谓之四民,其说始于管子。」指春秋时期齐国宰相管仲最先将订下「士农工商」的次序,一直沿用至今。《管子》曰:「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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