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知。
职官名。指正官之副。凡主管一事而不授以正官之名,则谓之知某事,如宋代不以枢密院使授人,则称为「知枢密院事」,副使则称为「同知」。辽、金以后,沿此习惯,如府之主官称「知府」,而以府之佐官为「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