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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为贵”

孙隆基

​作者简介:孙隆基,祖籍浙江,1945年生于重庆,在香港长大,在台湾受大学教育,获台湾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后赴美国深造,于明尼苏达大学专攻俄国史,获硕士学位,转赴斯坦福大学专攻东亚史(期间并在上海复旦大学进修一年),获博士学位。曾在美国、加拿大等多所大学任教。重要著作有《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历史学家的经线:历史心理文集》《未断奶的民族》《美国的弑母文化:20世纪美国大众心态史》《新世界史》和The Chinese National Character:from Nationhood to Individuality等。

 
中国人的本体论模式就是阴阳在太极之中互相调和,因此,与犹太教、基督教的善恶二元斗争的模式刚好相反。二元对抗的观念,无疑地反映了整个西方文化的动态的“目的”意向性。在西方历史发展形态中,对立与抗争也的确是不断推动进步的动因。至于中国人阴阳调和的二元论,则基本上在宇宙间排除了“邪恶”的因素,因为,在这样的本体论模式中,所谓“邪恶”的因素并不是必须由“善”去克服的“恶”,而是“阴阳失调”;因此,它是持衡的,如果出现“动”,也倾向于“动乱”,亦即是一种变态,最后亦必然用“和合”的方式恢复结构的平衡。这样的模式的确反映了整个文化“深层结构”维持“超稳定”的“目的”意向性。

 

事实上,中国人对待自然的态度也是和合式的而不是抗争式的。中国人相信“风水”,就是一个最佳明证——因为,所谓“风水”就是不去改造现有的自然,而是调整自己这一方去顺应它。

 

中国人阴阳调和的模式,表现在烹调术中就是让作料的气味互相渗透,表现在人际关系中就是用“你之中有我,我之中有你”的方式制造“人情味”。

 

事实上,中国人的人际关系即以保持和谐为最高目的。因此,中国人很重礼,并自称“礼仪之邦”,而礼节的作用也是为了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正所谓:“礼之用,和为贵。”的确,中国人的“做人”,注重“礼尚往来”,双方面都不要斤斤计较自己的利益,互相让步。

 

中国人认为:利益算得太清楚,就必然会引起争执。在一个强调互相依赖的文化中,争执是必须尽量去避免的。因此,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确,这种“息争”的心态,使“和事佬”在中国文化中成为一个具有道德上的优越性的角色。

 

中国文化既然将“抗争”非法化,因此公然“逐利”也是没有合法性的。孟子与梁惠王的对话,可以说是这一种态度的经典性的代表:“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在传统中国文化中,公然“逐利”的商人阶层的社会地位,在理论上是最低的——他们被安排在“士农工商”四民之末。这种反对公然“逐利”的倾向,可以部分地解释中国人在进入了现代之后对资本主义抱持的敌视态度。

 

西方文化下产生的人格,则认为人必须去为自己谋取合法利益,而且,不只是如此,他必须为了获得并且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做斗争,这种斗争也无须避免对抗的方式。这是个体的自我发展、自我扩张以及自我完成的一重必经手续。唯有如此,强固的“自我”疆界才能建立起来。自然,自己如此做,也尊重别人如此去做的权利。因此,一切就都必须讲究法权关系——什么是自己分内的,什么是别人分内的,都划分得清清楚楚。

 

因此,自从中国在近年来对外开放,西方人陆续地来到中国后,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许多矛盾。在笔者居华期间,就曾经亲眼目击了不少这类的文化冲突。

 

例如,在我居处的那所大学中,一些念中国历史的美国女学生要求历史系提供中文课程,以便加强她们的中文程度。历史系认为这是中文系的事,但是,在大陆,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联系是不强的,因此不能去调动中文系的老师。然而,为了表示好感,遂由本系一位英语比较流利的老师兼了一个学期的中文课。但是,因为是没有报酬的额外加班,在教了一个学期后他就不干了。历史系负责与留学生联络的老师遂向那群女生解释说:那位义务教学的老师已经愿意吃了一点儿亏,因此不妨双方都吃一点儿亏。但是,他获得的答复是:“这是你们的问题!”美方心中的理由是:花了那么多钱与时间来中国求学,获益却不多!这里的毛病出在:中方在开始时并没有坚持此事之不可行,而是用自己“吃一点儿亏也无所谓”的做法去适应他人,令美方觉得这是她们权利分内之事。结果,她们并不接受“双方都吃一点儿亏”的人情逻辑,而采取了对抗的态度。

 

此外,许多美国留学生都埋怨说:中美双方的交换学生,并不是“等价交换”,因为中方派遣的学生到了美国,可以自由地利用当地的设备,可以通行无阻地做内部旅行;而美国学生到了中国后,不论是利用图书馆与档案,抑或到地方上做调查研究,都遇到重重人为的阻难,在华旅行,又必须先获得内部通行证。中方的负责人屡屡向他们抱歉说:这是由于我国的情况,以及一些未能克服的困难。但是,所得到的答复也是:“这是你们必须解决的问题!”换言之,他们认为是权利分内之事,就不会因“谅解”别人的“苦衷”而加以放弃。因此,中国当局要老百姓“多吃一点儿亏”而向他们实施的那一套“思想工作”手法,在西方人身上行不通。

 

相形之下,日本留学生就很少摆出这种“对抗”的姿态。他们一般态度是:中国是“主人”,自己是“客人”,因此必须相处以“礼”。但在另一方面,不少日本人在心中却是常常用自己的国家与中国做比较,并因而产生一种比中国人优越之感觉的——这种情形在西方人之间就很少出现,他们多半是站在“个体”的立场上去对待问题。不过,无论日本人在背后想什么,他们在表面上却更会“做人”。

 

不顾及别人的“苦衷”而坚持自己的权利,在“人情”的角度上是说不过去的。然而,在另一方面,中国的老百姓确实也太容易被当局做“思想工作”——中国人的“思想”是容易受“人情”改变的,因此,所谓“思想工作”其实就是“人情攻势”。国家的困难固然大家都应该体谅,然而,老百姓如果不是那么软化的话,革除不合理现象的速度可能会快得多。

 

“和为贵”或“息争”的态度,使中国人给人一种容易相处、容易说话的感觉。然而,这种放弃“对抗”的态度,却往往造成“自我”的弱化。因为,自我权利观念的模糊,使坚强的“自我”疆界无法建立起来。在大部分中国人之间,它造成了一种将自己贬低才能获得社会称许的倾向,结果就形成了自我压缩的人格。

 

这种自我压缩的人格,很容易会变成没有“个性”的人格。例如,为了保持人际关系的和谐,中国人往往有迎合别人的倾向;有时,在说出了自己的意见后听到别人不同的意见,就立即改口赞成;有时,自己有异议却藏在心中,不敢说出来。

 

这种自我压缩的人格,既然认为公然地保障自己的权益是不合法的,因此对让别人占便宜的容忍度就比较大,对受别人利用、摆布与控制的敏感度就会比较低。而且,还往往会纵容与姑息不合理的事情,让它们继续存在。

 

当我在大陆时,就曾经看到这样的情形。有一次,校方的留学生办公室组织我们到另外一个市镇去参观,经费是由校方负责的。到了该地后,就由当地的外事处派专车送我们到郊外目的地。但是,司机居然将他已经成了年的儿子也带在车上,与我们一起到宾馆吃饭,而留学生办公室的人员居然不好意思拒绝这种“打秋风”行为,同时又无法向校方报销,结果只得由他们几个人自己掏腰包,分摊了这笔额外支出。

 

这一种倾向,并不是大陆独有的现象。可以说:凡是中国人的地方,都会出现这类事情。我在港、台、大陆都曾看到或听到如下的现象:当有人蓄意地利用了别人后,另一方本来是不甘罢休的,但是经对方施展“人情攻势”或托人讲情后,就平息下来。

 

中国人这种避免“对抗”的倾向,固然使他们对吃亏容忍度增加,然而,如果认为他们是完全不会为自己谋利益,却是大错特错的。因为,包藏在中国人的“心”背后的到底是一个很现实的“身”。在中国人的“身体化”倾向以更为纯粹的方式出现的香港一地,“精”或者“醒目”就变成了足以令人自豪的德行。而且,因为缺乏了西方资本主义的文化背景,这种“精”或“醒目”是没有一点儿精神性的,是更为赤裸裸的“逐利”。但是,香港到底是一块可以公开地合法地“逐利”的地方,因此,为自己谋利益的行为却是无须藏头露尾的。

 

然而,在中国文化大传统仍然笼罩的地方,为自己谋利益就必须在“人情”的磁力场中用扭曲的方式去进行。在这类情形中,放弃公然抗争的态度,往往只是“以退为进”的手法,亦即是以“多吃一点儿亏”的作风,先在社会观众面前赢取自己在道德上的优越性,然后才用迂回的手法去获得“利”。正如老子所说:“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因此,在这里,我们就发现了“和为贵”态度的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对自己吃亏的敏感度降低,甚至全无,并可随便让别人在自己的身上践踏——其典型的例子就是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另一种情形是充分自觉地利用“不争”的姿势,去获得更大的利益——其极端化的例子就是历代的弒篡者或窃国者,他们明明是野心勃勃地窥伺神器,却都是由下面的人先发动“劝进”,而自己至少推让三数次,才去攫取它。

 

一般中国人在其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则处于这两个极端之间。这两种倾向的痕迹,在一般中国人身上出现的多少,只是一个比例问题或场合问题。它们是中国人日常生活的常态。一般人都是利用自己“多吃一点儿亏”的办法,来为自己在社群中“吃得开”铺路——这种“吃得开”也不一定限于物质利益,也可以是一个被社群接纳的“形象”。

 

然而,总的来说,这是一种放弃“对抗”的态度,殆无异议。因此,这种在日常生活中保持和谐的态度,用在政治生活上,就变成了对统治者俯首帖耳地听命的态度。

 

的确,“和为贵”的倾向,使中国人在政治方面只要求“安定”,而不是为自己的权利奋斗。因此,一个政府只要能够维持“安定”的局面,中国人就可以让它的意志加在自己身上,可以由它来“代表”自己的利益而感到不关痛痒。倒过头来,一个政府只要声称它必须维系全国的“安定团结”,就可以合法地窒息社会上多元化的利益要求。

 

中国人不像新教国家的人民那样,每一个个人都是一个权利主体,而由这些个人组成的团体都可以是合法的“利益团体”。因此,在中国人之间,无法出现个人的“人权”观念,也无法出现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向全社会施压力的“压力团体”的观念,因此也无法出现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因为,这个民主政治是以众多的社会上的利益之存在为前提,让他们公开冲突,并且按法理去解决。从法理上来说,每一个个人、每一个集团都是平等的,因此绝不能容忍一个一元化的权力结构压在众人头上。然而,对中国人来说,西方人这种吵吵闹闹的方式无疑是在制造“乱”,是为了局部利益而破坏了整体的“安定”。因此,为了保持“安定团结”,就必须有一个一元化的权力结构压在全社会的头上。

 

中国人更不像具有无政府主义倾向的拉丁民族那样,在日常生活中就有“起哄”的趋势,因此视政局之不稳定为家常便饭,甚至在独裁统治底下也以恐怖行动或城市游击来保持一种永恒内战的状态。

 

在某一个意义上,中国人可以说是最容易统治的百姓。只要还“有一口饭吃”,中国人是很少会向统治者采取“对抗”态度的。因此,香港曾是世界上最稳定的殖民地,而台湾的局势,与东南亚、拉丁美洲等独裁政权比较,也是安定得多的。这不能不归功于中国人性格中的“祥林嫂”的成分。

 

至于侨居海外的中国人,也大多是只谋一口饭吃,而很少参与政治。因此,到了像东南亚地区排华的时候,就完全没有还手之力。甚至在美国这个移民众多而大家又都可以公开组织“压力团体”的地方,中国人在这方面的努力,也是瞠乎别人之后的。

 

大陆是保存中国人特色最浓的地方,因此,在每一个人身上,“祥林嫂”的影子就特别庞大。在自己的权益长期被忽视的情形下,他们的一种态度是噤若寒蝉,甚至连心中也如是,好像出言不敬批评当权者,就是在讲父母的坏话一般。另外一种态度是在背后埋怨或发牢骚——当我在大陆时,发觉这个倾向已经有压倒前一倾向的趋势。但是态度也不是“对抗”,而且往往可以被上级用做“思想工作”的方式周期性平息下来。这种用“人情攻势”来对一个人做“思想工作”的办法,可以说是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

 

上述的“逆来顺受”倾向,可以说是中国“老百姓”的特色。“老百姓”一词,也是中国人特有的名词。它是指被统治者,是相对做官的人而言的,因此与现代的“公民”观念没有相通之处。

 

然而,中国老百姓避免与权威对抗,还可以由另外一种方式表现出来,那就是“阳奉阴违”。这并不是一种争权利的态度,而是一种破坏法制的小动作,因此是一种没有尊严的消极违抗。如果明文规定的制度太不合理,而又不敢去用具有原则性的方式改变它,结果就只有培养不守法的精神,换言之,即使连合理的规则,只要没有外力约束,也不会去遵守。因此,这不是一种确立“自我”的反抗精神,而只是使人格失去尊严的另一种形式的自我压缩。而且,它造成整个体制的瘫痪。因此,中国人虽然是驯良的易于统治的老百姓,却没法像日本人一样,使整个社会的体制上轨道。

 

“和为贵”这条“文法”规律可以导引出来的最后可能性,就是它的对立面——那就是“乱”。一个“逆来顺受”惯了的人,一旦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就会一发不可收拾地迸发出来。而且,既然平素不善于利用合理的渠道来宣泄自己的攻击性,因此当这种攻击性终于迸发出来时,是不受理性控制的、盲目的、破坏性的,而且是没有游戏规则的,是斗死方休的。的确,中国人平常的态度总是平易中庸的,很少像其他民族般让爱憎之情做极度的表现,就是因为一旦表现起来就很难收拾。
 
 

——摘自 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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