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差一点儿”和“大星期天”说起
作者简介:陆俭明,1935年生于苏州。世界知名语言学家,北京大学资深教授,1985年国务院批准为博士生导师。现为国家语委咨询委员和17所高校的兼职教授曾任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会长、国际中国语言学学会会长、中国语言学会副会长等。曾获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教学奖项。
沈阳,1955年生于上海,1993年在北京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兼语言学系主任,国家语委中国语言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成果获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和省级优秀成果奖等15次。教学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学团队带头人)、精品教材奖等8次。
这一讲讨论“认知理论”和“语言的认知分析”。“认知”这个概念说深奥确实不太好懂,就连专家也有不同的说法。但这个概念说浅显也还是容易理解的,因为从比较宽泛意义上来解释,“语言的认知分析”主要就是从人的心理感知角度来分析语言现象。说得直白一点儿就是,说话人说一句话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思”使得他这样说而不那样说,听话人听到一句话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思”使得他这样理解而不那样理解。先来看两个比较简单的例子。
一个例子是汉语“差一点儿(怎么样/没怎么样)”的格式。“差一点儿(怎么样)”或“差一点儿(没怎么样)”是一种常用句式,但表达的意思却并不都一样。比如“差一点儿摔倒了”和“差一点儿没摔倒”意思相同,都是说没摔倒。但“差一点儿考上了”和“差一点儿没考上”意思就不相同,前者是说没考上,后者是说考上了。概括起来说,“差一点儿摔倒了”和“差一点儿没摔倒”,在形式上一个是肯定的,一个是否定的,但意思都是否定的。“差一点儿考上了”和“差一点儿没考上”,在形式上也是一个肯定一个否定,但是意思就不一样:肯定形式表示否定意思,否定形式表示肯定意思。现实语料中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
(1)a.差一点儿打破了(没打破)=差一点儿没打破(没打破)
b.差一点儿离婚了(没离婚)=差一点儿没离婚(没离婚)
c.差一点儿打败了(没打败)=差一点儿没打败(没打败)
d.差一点儿淹死了(没淹死)=差一点儿没淹死(没淹死)
(2)a.差一点儿及格了(没及格)≠差一点儿没及格(及格了)
b.差一点儿中奖了(没中奖)≠差一点儿没中奖(中奖了)
c.差一点儿赶上了(没赶上)≠差一点儿没赶上(赶上了)
d.差一点儿买着了(没买着)≠差一点儿没买着(买着了)
那为什么人们在说“差一点儿怎么样/没怎么样”的句子时会表达出不同的意思呢?这就可能涉及人的某种心理认知了。可以发现:像(1)中的“摔倒、打破、离婚、打败、淹死”等,就一般情形看都是说话人不期望发生的事情;而像(2)中“考上、及格、中奖、赶上、买着”等,就一般情形看都是说话人期望发生的事情。可见“差一点儿怎么样”和“差一点儿没怎么样”两个格式到底表达什么意思,主要看说话人对所说事情的态度:凡是不期望发生的事情,两种格式意思就一样;凡是期望发生的事情,两种格式意思就不同。
再一个例子是汉语“大+时间名词(怎么样/别怎么样)”格式。汉语口语中的“大过年的……”“大星期天的……”这种格式也很常用。有人曾认为这种格式主要在于强调所修饰时间的重要性或特殊性,因此在这个时间做的事情也比较重要或特殊。那么到底这种格式表达什么意思,人们又在什么情况下才这么说呢?
先看哪些时间名词能进入这个格式。可以发现,时间名词大致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表示节日的时间名词,其中属于中国传统节日和公休节日的,以及相当于“元旦、春节”的“过年、过节”等,一般都可进入这个格式;而非中国传统节日或不休假的节日就不能这么说或很少这么说,如(3)所示。第二类是表示年、月、日、星期的时间名词,其中表顺序的如“今年、下个月、前天”等都不能进入这个格式,表基数的如“月、日、星期”,有些可以说,有些就不行,如(4)所示。第三类是表示季节、气候的时间名词,也是有的可以说,有的不行,如(5)所示。第四类是表示一天中时点或时段的时间名词,时点词都不能进入这个格式,时段词则有的可以说,有的不行,如(6)所示。比较:
(3)a.大过年的/大过节的/大节日的/大中秋(节)的/大国庆(节)的
b.∗大复活节的/∗大感恩节的/∗大七一的/∗大妇女节的/∗大儿童节的
(4)a.大正月的/大初一的(限正月)/大十五的(限正月和八月)/大星期天的
b.∗大三月的/∗大初七的/∗大十三的/∗大星期三的
(5)a.大夏天的/大冬天的/大冷天的/大热天的/大阴天的/大太阳天的
b.∗大春天的/∗大秋天的/∗大暖和天的/∗大凉快天的
(6)a.大清早(早上、早晨)的/大中午(晌午)的/大晚上的/大半夜的
b.∗大上午的/∗大下午的/∗大傍晚(黄昏)的
上面“大+时间名词”可成立的格式,有些好像可以说是“重要的日子”,但全面看显然就不是这样了。比如“大清早的”,或许因为“一日之计在于晨”,所以“清早”比较重要,但为什么“大中午的、大晚上的、大半夜的”也能说呢?又比如“大夏天的、大冬天的”可以说,而为什么“一年之计在于春”的“春天”却反而不能说呢?如果说重要的日子如“过年、国庆节”可以进入这个格式,那为什么同类的“建军节、七一”等又不能说呢?
从另一个角度来考察又可以发现,“大+时间名词”不能单说,后面总要跟另一句话。而后续句一般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反说,即否定做某事,包括直接否定或反问否定,如(7)所示;另一种是顺说,即肯定做某事,包括直接肯定或反问肯定,如(8)所示。比较:
(7)a1.大过年的,别老忙工作了!
a2.大晚上的,别往外跑了!
b1.大清早的,你就出门了?
b2.大星期天的,你还加班?
(8)a1.大冷天的,就在家待着吧!
a2.大中午的,找地方迷糊一会儿吧!
b1.大半夜的,你还不睡觉?
b2.大星期天的,还不带孩子去公园玩玩?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句子的意思,即否定或肯定做的事情,往往是不能反过来说的。比如上例中同样是“星期天”,如果说成“大星期天的,你怎么还不去加班呢?”“大星期天的,别带孩子去公园玩了!”就会让人感到莫名其妙。这就说明,“大+时间名词”能否成立事实上与后续句所表达的在这个时间里应该或不应该做什么事情也有关系。
上面说的现象就反映了一个十分简单的道理。从“大+时间名词”格式本身看,其中的时间名词并不表示重要特殊的日子,而往往是不工作及不适合工作(或反过来说应该休息或适合于休息)的时间,如“过年、冬至、星期天、冷天、中午、半夜”都是如此,如果不是这样的时间就不能进入这个格式。而从后续句来看,也不是做什么重要特殊的事情。归纳起来:凡肯定的事情,往往都与不工作或休息有关,既包括“睡觉、歇着、不出门”这类事情,也包括“干家务、去公园、逛商店、走亲戚”这类广义的属于休息的事情;反过来,凡否定的事情,往往都与工作或不休息有关,既包括“工作、上班、干活儿”等事情,也包括“出门、往外跑、瞎折腾、不睡觉”等广义的属于该休息而不休息的事情,如果不是这样的内容就不能构成后续句。可见这个格式的用法就反映了一种社会心理,即大致上可以认为是跟中国人对劳作和休息的认识相联系的。中国传统农业劳作中所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春种秋收而冬闲伏蛰”,恰恰都对应了上述“大+时间名词”格式及后续句能否成立的情况。或许人们在属于个人的休息时间前加上一个“大”字,只是为了表明这些时间比较宝贵,应该充分享用罢了,由此在这个时间里的“该怎么样”和“别怎么样”的对立也就不难解释了。
从上面的分析中就可以得到这么一个印象:事实上有很多语言现象是很难从句法结构或语义关系等形式的或规则的角度来分析和解释的,这时就不但需要甚至只能通过深入挖掘语言现象背后的心理活动特点和社会认知基础,才可能得到比较合理准确的解释,也才可能得到比较概括抽象的规律。应该说语言认知分析的作用也就在这里。
——摘自陆俭明 / 沈阳《汉语和汉语研究十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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