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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 (法律名詞)
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 並於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爲。出自《八瓊室金石補正·唐慈潤寺靈琛灰身塔銘》:“又原存遺囑,依經□林。”《朱子語類》卷一三○:“劉不畏曰:‘君命死即死,自死奚爲?’寫遺囑之類訖,曰:‘今死無難矣!’” 清昭槤《嘯亭續錄·佛典屬》:“病革時,呼子孫環列榻前,衆以爲有遺囑。”巴金《秋》四五:“爹不願意我們一家人就這樣地分散,他的遺囑上就說得明白,無論怎樣不可以賣掉房子。”。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