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贅壻
詞語解釋亦作“贅婿”。指就婚、定居於女家的男子。以女之父母爲父母,所生子女從母姓,承嗣母方宗祧。 秦漢時贅婿地位等於奴婢,後世有所改變。《六韜·練士》:“有贅婿入虜欲揚跡揚名者,聚爲一卒,名曰勵鈍之士。”《史記·秦始皇本紀》:“發諸嘗逋亡人、贅壻、賈人略取陸梁地,爲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 裴駰 集解引 臣瓚 曰:“贅,謂居窮有子,使就其婦家爲贅壻。”《資治通鑑·後晉高祖天福六年》:“知遠 微時,爲晉陽李氏贅壻。” 清 袁枚 《新齊諧·黑柱》:“紹興嚴姓,爲王氏贅婿。”.泛指微賤之人。 唐 盧照鄰 《五悲·悲才難》:“若夫管仲不遇齊桓,則城陽之贅壻。”指戰國齊淳于髠。 清 金農 《送賀十五德輿之辰州》詩:“滑稽齊贅壻,潦倒楚狂夫。”參見“贅客”。參閱《史記·滑稽列傳》。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