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办理 成語解釋
秉公辦理
【解釋】秉:掌握,主持。公:公法。根據公道辦事。
【出處】清·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五十七回:“本部院凡事秉公辦理,從不假手旁人。”
【反義詞】營私舞弊
【語法】偏正式;作謂語、賓語;含褒義
© 漢典
秉公办理 網路解釋
百度百科
秉公辦理
© 漢典
【解釋】秉:掌握,主持。公:公法。根據公道辦事。
【出處】清·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五十七回:“本部院凡事秉公辦理,從不假手旁人。”
【反義詞】營私舞弊
【語法】偏正式;作謂語、賓語;含褒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