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治外法權
- 指外交官、國家元首、政府首腦以及其他服務於國際的政治機關的官員(如聯合國所屬官員),在他國所享受的各項特權,包括人身和住宅的不受侵犯、不受當地法院審判、不服役、不納捐稅等。一國的軍艦、軍隊根據有關協議,通過他國國境時,也享有這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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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
本國人在他國不受所在國的法律約束,仍由本國法律支配的權利,稱為「治外法權」。如一國的元首、公使等,皆有此權。
英語 diplomatic immunity, (history) extraterritoriality, the rights (under unequal treaties) of a foreigner to live in China outside Chinese jurisdiction
德語 Exterritorialität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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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外法權
- 《治外法權》是由申東燁執導,任昌丁、崔丹尼爾主演的動作電影,該片於2015年8月27日在韓國上映。
- 該片講述了犯罪分析專家鄭振與暴力刑警有民聯手,爲根除韓國的新興宗教犯罪集團展開行動的故事。
治外法權 (詞語)
- 治外法權是免除本地法律司法權的情形,通常是外交談判的結果。 例如,一個甲國公民當在乙國訪問時享受治外法權。 在這種情況下,這個人在涉嫌犯罪時,乙國的法院不能進行審判。治外法權extraterritoriality,一國國民在外國境內不受所在國管轄,如同處於所在國領土以外一樣。根據國際法和外交慣例,此種特權只有外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交代表等才能享有(見外交特權與 外交豁免權)。軍艦、軍隊根據協議通過外國國境時,也可享有此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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