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明經
1.通曉經術。 2.漢代以明經射策取士。隋煬帝置明經﹑進士二科﹐以經義取者爲明經﹐以詩賦取者爲進士。宋改以經義論策試進士﹐明經始廢。 3.明清對貢生的尊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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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明於經術。《漢書.卷七一.平當傳》:「以明經為博士,公卿薦當論議通明,給事中。」
唐時以經義所取之士。《新唐書.卷四四.選舉志上》:「而明經之別,有五經,有三經,有二經,有學究一經,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此歲舉之常選也。」
明清時對貢生的尊稱。《醒世恆言.卷一五.赫大卿遺恨鴛鴦絛》:「這陸氏因丈夫生前不肯學好,好色身亡,把孩子嚴加教誨。後來明經出仕,官為別駕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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