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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工
明代農業生產中的僱工﹑短工的一種。 明代僱工根據受僱時間的長短﹐有長工﹑短工和忙工之分。以年爲限﹐受僱於人﹐計年取得工值者﹐稱長工﹔短期受僱﹑按受僱時間之多少﹐計時取得工值者﹐稱短工﹔夏秋農忙季節﹐暫時受僱於人﹐計日而取得工值者﹐稱忙工。忙工中有的是破產農民﹐也有服用不足的自耕農。明中葉以後﹐有的地區農業上使用僱工的現象較普遍﹐尤其在蘇﹑鬆﹑嘉﹑湖等經濟作物種植較多的地區更是如此。由於忙工受僱的時間短﹐所以出僱時不需向僱主寫立文約﹐可隨意出僱給任何僱主﹐在身份上比長工具有較多的自由。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