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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自由
四大自由,在中國多指1949年到1978年的社會主義時代,尤其是1966年到1977年文革期間的“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這四種公民權利,此“四大自由”曾經被寫入197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此外,“四大自由”還可以指中國“土改運動”後,農村中允許農民有借貸、租佃、僱工、貿易的自由。民國學者梁啓超提出的政治、宗教、民族、生計的自由。美國總統佛蘭克林·羅斯福1941年在美國國會大廈發表演說時提出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免於貧困及免於恐懼的自由”。以及美國著名畫家諾曼·洛克威爾的同名作。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