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科
動機與效果
動機與效果中動機是指人們行動的主觀願望,效果是指人們實踐的客觀後果。動機和效果是辯證的統一。中國戰國墨子主張對人的評價必須“合其志功而觀焉”。清初顏元主張義利兼顧,提出“正其誼(義)以謀其利,明其道而計其功”(《四書正誤》卷一)。在西方,黑格爾也強調動機與效果的結合,認爲“單純意向的桂冠就等於不發綠的祜葉”。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爲,動機是效果的行動指導,效果是動機的行動體現。人們做任何事都受一定的動機支配,如果沒有同客觀實際相符合的正確認識和動機,就不可能有效地改造客觀世界:如果有了正確的認識和動機,而不努力取得符合這種認識和動機的社會效果,也不能達到改造世界的目的。判斷任何事情既要看動機,又要看效果。"唯心論者是強調動機否認效果的,機械唯物論者是強調效果否認動機的,我們和這兩者相反,我們是辯證唯物主義的動機和效果的統一論者。”(《毛澤東選集》第3卷第868頁)社會實踐是檢驗主觀願望或動機的標準。動機與效果的統一過程,就是主觀與客觀、認識與實踐統一的過程。一般正確的動機是符合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在正確動機指導下的行動,會取得較好的效果。反之,錯誤的動機是不符合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在它指導之下的行動,其效果是不好的。但是,由於主觀與客觀、認識與實踐之間經常存在着矛盾,動機與效果的統一往往是一個複雜的、曲折過程。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