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科
人民民主專政
人民民主專政是指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對人民實行民主和對敵人實行專政的國家制度,中國人民實行無產階級專政的一種形式。它是以毛澤東爲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把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無產階級專政理論同中國具體情況相結合而創建的適合中國國情和革命傳統的政權形式。我國的人民民主專政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1)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各革命根據地的人民民主專政,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各革命階級的聯合專政,它所承擔的是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民主革命的任務。(2)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國的人民民主專政已發展爲全國性的政權,承擔了由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的任務。(3)1956年生產資料社會主義改造任務完成後,我國社會進入了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人民民主專政的主要任務是把我國建設成爲富強、民主和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人民民主專政是民主職能與專政職能的統一體。正如毛澤東指出的那樣,“對人民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民主與專政是國家權力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二者是辯證統一的。民主只能適用於人民,不能讓敵人享有民主;專政只能用於敵人,不容許對人民實行專政。但是,二者又是相輔相成,緊密聯繫的,只有對人民實行民主,纔能有力地對敵人實行專政;只有對敵人實行有力的專政,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民主。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