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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皮
古代鄉射禮共射三次,第二次以射中皮質的箭靶爲主,故稱“主皮”。《周禮·地官·鄉大夫》:“退而以鄉射之禮五物詢衆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興舞。” 鄭玄 注引 鄭司農 雲:“主皮謂善射。” 孫詒讓 正義引 凌廷堪 曰:“三曰主皮者,即鄉射禮之三耦及賓、主人、大夫衆耦皆射也。司射命曰:‘不貫不釋。’蓋取其中也,故謂之主皮。 馬 氏《論語》注‘次主皮爲能中質’是也。是謂第二次射……主皮之名,蓋起於大射。大射張皮侯,以皮飾侯,又方制之以爲鵠,故以中鵠爲主皮。”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