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páng kè
注音 ㄆㄤˊ ㄎㄜˋ
本指西元一九七○年代中,在纽约和伦敦出现的摇滚舞风。为英文punk的音译。后来转指一个特定的族群,大多剃光头发或著奇装异服;在音乐上则延续野性的摇滚型态,以歌和音乐来表达对社会的不满和攻击。庞克的原文有流氓少年、蠢话之意。
英语 (music) punk (loanword)
德语 Punk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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