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論 |
論 简体字:论 部首:言,部外笔画:8,总笔画:15 |
五笔86&98:YWGA 仓颉:YROMB 郑码:SOAL
笔顺编号:411125135125122 四角号码:08627 UniCode:CJK 统一汉字
U+8AD6
基本字义
● 論
lùn ㄌㄨㄣˋ
其它字义
● 論
lún ㄌㄨㄣˊ
◎ 均见“论”。
方言集汇
◎ 粤语:leon4 leon6
◎ 客家话:[台湾四县腔] lun2 lun5 [客英字典] lun5 [沙头角腔] lun5 [宝安腔] lun3 [海陆丰腔] lun2 lun6 [东莞腔] lun3 lun2 [陆丰腔] lun6 [梅县腔] lun5 [客语拼音字汇] lon1 lun4
English
debate; discuss; discourse
康熙字典
【酉集上】【言字部】論 ·康熙筆画:15 ·部外筆画:8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盧昆切,音崘。《說文》議也。《廣韻》說也。《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直言曰論,答難曰語。論者,語中之別,與言不同。又《論語·序解正義》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書可經綸世務,故曰綸,圓轉無窮故曰輪,蘊含萬理故曰理,篇章有序故曰次,羣賢集定故曰撰。《文心雕龍》昔仲尼微言,門人追述,故仰其經目,稱爲論語,蓋羣論立名,始于兹矣。 又《釋名》倫也,有倫理也。《玉篇》思理也。《詩·大雅》於論鼓鐘。《傳》思也。《鄭箋》論之言倫也。《朱傳》言得其倫理也。 又《增韻》紬繹討論也。《孔安國·尚書序》討論典墳。 又《正韻》決罪曰論。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其官長皆稱曰勃極烈,次曰國論、忽魯、勃極烈。國論,言貴。忽魯,猶總帥也。 又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劒南道有論川州,開元後置。 又姓。《唐書》論弓仁,本吐蕃族也。又三字姓。《金史·國語解·姓氏》烏古論曰商。 又《廣韻》力迍切《集韻》《韻會》《正韻》龍春切,𠀤音倫。言有理也。又《禮·王制》凡制五𠛬,必卽天論。《註》天論,天理也。與倫同。 又《玉篇》力困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盧困切,𠀤崘去聲。義同。又《正韻》辨論也。《書·周官》論道經邦。《傳》論者,講明之謂。《禮·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註》謂考評其行藝之詳也。《史記·蕭相國世家》論功行封。 又叶盧健切,音練。《前漢·敘傳》兵家之策,惟在不戰。營平皤皤,立功立論。 又叶聖閏切,音舜。《馮衍·顯志賦》澄德化之陵遲兮,烈𠛬罰之峭峻。燔商鞅之法術兮,燒韓非之說論。 又叶閭員切,音攣。《曹植·文帝誄》考諸先紀,尋之哲言。生若浮寄,惟德可論。 《字彙補》譌作𠐜,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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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卷三】【言部】論

議也。从言侖聲。盧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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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源字形
字源演变:
小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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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明朝体
旧字形
